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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行动方案》解读
发布日期: 2018-08-07 访问量:2705
为巩固提升全覆盖成果,省委省政府决定2018年实施“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行动”,纳入省政府目标任务和全省民生工程。目前,《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行动方案》业经省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下面,简要介绍方案基本情况。
(一)主要考虑。根据省委省政府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电商发展部署,2018年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行动,围绕扩大农村产品网络销售,以上行服务能力建设和农村电商品牌建设为着力点,巩固全覆盖建设成果,提升农村产品上行实效,强化示范引领,激发内生动力,促进农村生产关系不断完善。在工作部署中,针对农村电商发展中的短板,明确“干什么、怎么干、谁来干”,加强工作机制建设,细化实化工作要求,明确推进时间节点,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持,奋力推动我省农村电商走在全国前列。主要从三个方面考虑推进:
一是建立服务监管的“闭环”。针对“两中心、一站点”日常监管问题,明确市县政府主体责任和部门职责;赋予公共服务中心对物流配送、乡村网点的监督职能,辅之以政府购买服务、物流集中整合、网点共建共享等增加经营主体效益,使“两中心、一站点”监管、服务和激励体系化,努力把“建起来”提升为“用起来”。
二是树立上行产品的“信誉”。针对网络销售产品的质量、体验和诚信问题,加强“三品一标”和涉农品牌企业网销指导,扩大品牌农特产品网络销售,推进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健全农产品和食品药品监管追溯体系建设,努力把“好皖货”提升为“好网货”。
三是激发电商发展的“动力”。针对各地基础薄弱、发展经验不多、农村群众认知不深的问题,推进示范县、示范镇、示范村、示范网点和示范企业建设,强化典型宣传、案例引导,努力形成政府、企业、农村群众共同用力的良好氛围,努力把“要我干”提升为“我要干”。
(二)方案内容。共4个部分。
第一部分,思路目标。力争全省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达到400亿元,培育100个以上年网络销售额超1000万元的农村电商经营主体,100种以上年网络销售额超100万元农村电商品牌;建设20个以上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县,力争创建50个省级电商示范镇和300个左右省级电商示范村。相关目标任务已作分解,请各地各部门抓好落实。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主要从电商公共服务、农村物流快递、网点民生服务、电商品牌美誉度、经营主体培育、电商精准扶贫、政策措施保障、典型示范引导等8个方面推进。请各地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实化工作任务。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主要对各地各有关部门责任、监督考核、氛围营造等提出要求。
第四部分,行动步骤。按动员部署、全面推进、检查验收、持续提升4个阶段推进。相关任务纳入目标考核,主要任务工作于11月底基本完成,12月份完善总结。省推进“电商安徽”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月通报,开展绩效评估,确保完成任务。
通报完毕。
附件: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data/attachment/file/20180807/6230ed6c0e7a8c0aacf4c5a8d34a899e.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