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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志愿服务条例》倡议书

发布日期: 2017-12-25  访问量:1401
致全县人民和广大志愿者:

我国第一部关于志愿服务的专门性法规《志愿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712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志愿服务事业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志愿服务事业迈入法治化轨道,标志着我国志愿服务事业站在了新的起点上,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学习好宣传好贯彻落实好《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大力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志愿服务条例》,现向全县人民和广大志愿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做学习《条例》的排头兵。国务院出台的《条例》,它全面规定了志愿服务的基本原则、管理体制、权益保障、促进措施,鼓励和规范志愿服务活动,是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对象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广大志愿者和各志愿服务组织要积极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专题培训、座谈会、网上答题等活动,强化志愿服务的各项法规政策学习,自觉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熟读《条例》原文,准确把握《条例》各项基本制度和具体要求,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广大志愿者和各志愿服务组织要争做学习《条例》的排头兵。

二、争当宣传《条例》的推动者。广大志愿者要争做学习《条例》宣传员,积极向家人、向身边朋友、向邻里乡亲宣传《条例》、解读《条例》。各志愿服务组织要大力弘扬志愿精神,传播正能量,积极运用网站、微信平台和微信公众号,通过手机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条例》相关法规政策,争当宣传《条例》的推动者。

三、争做贯彻落实《条例》的践行者。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在自觉践行上下功夫,争做贯彻落实《条例》的践行者。要把学习宣传《条例》成果转化为参与学雷锋志愿服务的强大精神动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倡导志愿服务理念,积极投身于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救灾助医、助学和大型社会活动等重点领域的志愿服务中来,为持续推动我县志愿服务事业大发展而贡献自己应有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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